自6月26日起,济宁市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也可以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用公积金贷款买房。此项新政进一步扩大了公积金制度覆盖面,将帮助更多群体圆住房梦。
据了解,此前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等个人群体由于没有单位依托,无法享受住房公积金政策保障。为进一步扩大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面,支持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享受住房公积金优惠政策,5月26日,济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印发了《济宁市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暂行办法》,首次将个人纳入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范围。根据暂行办法,自6月26日起,凡在济宁市行政区域内办理了《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拥有执业资格证书,且在济宁正常缴纳社会保险一年以上的,都可以申请开户缴存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参照济宁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确定,缴存比例为5%至12%,申请人承担双倍比例;缴存住房公积金后,可根据中心有关规定办理提取、贷款等业务。
近年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采取多种措施壮大住房公积金资金规模。截至5月底,济宁市住房公积金缴存总额已突破400亿元大关,住房公积金个贷率达到93.5%,继续位居全省第一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