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提高购买第二套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的通知》(下称《通知》),将提高佛山市购买第二套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为同期首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利率的1.1倍,并于4月17日开始执行。
记者从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在此次《通知》发布之前,佛山并未有对购买第二套房的公积金贷款利率作出规定。可见,此次《通知》只是第二套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进行了明确的说明。
而按照佛山市住房公积金中心2015年颁布的最新《住房公积金存贷款与商业性存贷款比较测算表》来看,5年以上的公积金基准房贷利率为3.25%,经换算,新政后第二套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为3.575%。如果以夫妻二人佛山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80万来计算,贷款30年,首套房和二套房的还款总额相差51942元,月均还款额相差144元。
佛山中原地产市场研究副经理黄志兴指出,佛山住房公积金在房贷占比不高,而且还是提高二套基准利率,对于公积金政策微调对市场影响有限。
根据此前《佛山市住房公积金2016年年度报告》公示数据,截至2016年底,佛山市公积金缴存总额674.73亿元,缴存余额212.09亿元,分别增长19.94%、18.04%,个人住房贷款发放额、住房消费提取额的总和与当年缴存额的比率为122.24%。
附:《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提高购买第二套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的通知》
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各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
根据市政府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部署,依据《关于规范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建金〔2010〕179号)规定,以及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提高我市购买第二套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为同期首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利率的1.1倍,于2017年4月17日开始执行。
特此通知。
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