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车走保险流程具体如下:
一、报案
事故发生后,保留事故现场,并立即向车辆的投保公司报案;如第三方损失为道路设施或者第三方损失为车辆,需向交警部门报案。
二、现场处理
保险公司人员到达现场,并出具《查勘报告》、交警部门到达现场,并现场出具《事故认定书》。
三、第三者修理
1、如果第三者非机动车,可要求保险公司人员在进行现场处理时,直接达成三方(第三者、保险公司、车主)公认的一个核损价格;如果不能当场完成核定损失,则在进行第三者损失核定的时候或者过程中,要求保险公司给出核损价格。
2、如果第三者是机动车,则要分以下两种情况:
如果第三者同意与车主一同前往车主选定的修理厂进行修理,则不必当场支付第三者费用。如果第三者要求去自己选定的修理厂进行修理,则第三者可能要求车主在事故现场先支付一部分修理费用,或称押金或定金等。
四、车辆定损修理
将受损车辆送抵定损中心并同时通知保险公司,确定损失;修理厂修车;车主提车。
五、提交单证进行索赔
收集索赔资料交给保险公司办理索赔手续。
六、损失理算
保险公司收到齐备的索赔单证之后进行理算,以最后确定最终的赔付金额。
七、赔付
保险公司财务人员根据理赔人员理算得出的金额,向车主的指定帐户划拨赔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