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很多家庭条件不是很好的学生朋友来说,申请办理国家助学贷款是可以帮助他们顺利度过大学生活的。日前,国务院常务会议对于国家助学贷款也做出了一些调整。今天就来给大家介绍一下。
国家助学贷款新政主要做出了如下改变:
一、扩大贴息对象
按照原政策规定,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正常在校期间内无需自己支付利息,由财政贴息,但毕业后需自己承担利息。现在新政规定是:借款学生在读期间助学贷款利息由财政全额补贴,毕业后在还款期内继续攻读学位或在校期间因病等休学的,也可申请贴息。
二、延长贷款期限
原政策规定,国家助学贷款期限最长为十年,生源地助学贷款期限最长为十四年。现在统一延长至二十年,还款宽限期也由原来的两年延长至三年。在宽限期内借款学生只需支付利息,无需偿还本金,但宽限期到期就需等额偿还本金、利息了。
三、建立还款救助机制
如果借款学生因病丧失劳动能力、家庭遭遇重大变故等,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代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