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定义
符合农商银行授信条件的借款人以互助合作基金的形式认缴部分资金,组成资金集合,并通过基金管理人为其在农商银行贷款提供担保行为。
二、贷款对象
个体工商户、小微私营企业、小微私营企业主或实际控制人。
1.具有一定经济区位优势和市场竞争力,产业结构完善,整体信用环境良好,符合国家扶持政策和宜春农商银行授信政策的产业集群、块状经济区、大型商圈等;
2.具有较大经济总量和小微企业数量的行业协会、商会等;
三、贷款条件
1.借款人必须为与宜春农商银行合作的互助合作基金组织成员,且需基金管理人同意为其提供担保;
2.借款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具备一定的从业经历和行业经验,企业资信状况、经营情况良好;
3.借款人原则上具有授信行所辖地的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有固定住所和生产经营场所;
4.借款人信用记录良好,无不良嗜好,无重大民间借贷行为,无重大经济纠纷;
5.符合农商银行小微贷款规定的其他条件,具体参见《宜春农商银行商会会员授信管理办法》。
四、贷款要素
(一)贷款用途。流动资金需求。
(二)贷款额度。单户授信金额不超过500万元。
(三)贷款利率。以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为基础,按比例上浮。
(四)贷款期限。不超过2年,单笔用信不超过12个月。
(五)担保方式。互助基金担保。
(六)还款方式。按月(季)结息,到期一次性还本。
五、贷款资料
(一)企业、个体工商户提供合法有效的经营证照(如: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如属特殊行业,还应提供由有权部门颁发的特种行业许可证等。自然人还需提供身份证、户口簿、婚姻状况证明等个人有效证件;
(二)营业场所自购或租赁证明材料;
(三)客户家庭收入、存货清单,购销合同(或购销证明),资产等;
(四)企业需提供两年(上年需审计)及近期财务报表;
(五)提供银行账户经营流水账单,满一个会计年度取近一年度流水,不足一个会计年度的取全部流水,且最短不得少于三个月;
(六)农商银行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六、贷款流程
基金设立→入会申请及公示→贷款申请→贷前调查→贷款审查→贷款审议审批→认缴基金→签订合同→发放贷款→贷款偿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