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
2.具有有效户口、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且正常缴存公积金的单位职工、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等公积金缴存用户。
3.根据相关规定按月、连续、足额汇缴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申请人是异地调入哈尔滨市的,在哈尔滨市缴存公积金不满6个月,之前有在异地缴存过的,需要到原缴存地公积金管理中心出缴存证明后,缴存时间可以合并计算。拥有哈尔滨市户籍的申请人,在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且拟在哈尔滨市购买住房的,可持缴存地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缴存证明,就可在哈尔滨市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4、申请人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
5、申请人具有符合法律规定的购房合同或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