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签订购房合同,约定买方通过二手房贷款的方式支付房款并约定首付款及贷款的比例。
2、到房屋所在区县的房地产交易市场现场打印《房产买卖协议》,并且同时由买卖双方到当地房管局现场签订《私产房屋代收代付协议》用以明确交易资金代收代付的委托关系。
3、贷款行指定评估机构对房屋进行评估,贷款行会根据房屋交易价和评估价中较低者作为放贷的依据。
4、买方需要提供担保,担保人可以是具有偿还贷款本息的个人也可以是担保公司。
5、二手房买方持相关资料到贷款银行交存首付款,并取得交存首付款的证明,同时向贷款行申请二手房贷款并提交相关资料。
6、贷款行与审核通过的借款人签订借款合同并通知卖方贷款可付。
7、办理房屋过户,买卖双方需要携带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买卖契约及复印件、买卖双方的身份证等资料到房产局办理过户手续并带旧土地证到土地局办理换证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