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是可以的,只不过需要办一些手续:
1、第一种情况是最简单省事的一种方法,就是直接在将你要卖的房子出售或转让给其他人,如果有人接受购买贷款未缴清的房产,这时就可以直接办理个人住房贷款变更贷款人等手续;
2,还可以先将房产转卖出去,用买方所付的首付款项付清剩余的贷款款项。这时当下二手房交易中应用最多的模式,这张方式适用于卖方贷款的额度比较低或者卖方已经归还了大部分贷款后剩余的贷款数目较小的情况。
未还清贷款的房子还处于抵押状态,是不能上市交易的,但是,在现实中,可以通过一些方法来实现。
1:转按揭。
所谓“转按揭”,是指把个人住房出售或转让给第三人而申请办理个人住房贷款变更借款期限、变更借款人或变更抵押物的贷款。但据了解,目前能做转按揭的银行很少,北京等部分城市更是早就叫停了转按揭,所以这种方法目前已经很少有人使用。
2:用买方的首付款缴清剩余贷款。
这是当下二手房交易中最多应用的模式,适用于原房主贷款额度较低或已经经过大量归还后所剩贷款数目不大的情况。通常情况下,买家会认可首付房产总成交额的30%至40%,卖方可以利用买方的首付将剩余贷款付清,然后撤销房产的抵押登记,进行下一步交易。
3:利用银行贷款来缴清剩余贷款
如果以上两种方法都行不通,那么卖家可以考虑用其名下的抵押物(如其他房产)向银行申请抵押贷款,以结清按揭贷款。等买家付了房屋全款之后再还清银行抵押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