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专业批发市场,具有全国或区域较高知名度的各类商品交易市场、批发市场、批发性商业街等交易市场。
(二)商品分销渠道,城市繁华商业街区或成熟购物中心内的品牌代理商、品牌经销商。
(三)配套供应商,为大型零售商或具有垄断性质的大中型企业提供生产配件、提供加工和营销等配套服务的私营企业。
(四)工业园区经济,国家级开发区或各类省(市)级以上的工业园区(或科技园区、开发区)内的生产制造类、高新科技类等私营企业。
(五)电子商务商户,采用企业对企业(B-to-B)、企业对消费者(B-to-C)、消费者对消费者(C-to-C)的模式,实现消费者网上购物、商户间网上交易、在线电子支付以及各种商务活动、交易活动、金融活动的新型商业运营模式的经营者。
(六)其他具有丰富经营经验,具有稳定产购销渠道的中小企业投资人、私营企业主、项目承包人、个体工商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