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个人公积金可以办小额贷款。住房公积金贷款所需材料:1、借款人及参贷人(共同还款人、担保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和共同还款承诺书;2、婚姻状况证明(已婚的提供结婚证复印件,其他情况由所在单位或派出所出具证明);3、合法的商品房购房合同或协议;4、借款人及参贷人所在单位提供的个人资信证明;5、借款人已交付不低于30%购房款的有效凭据;6、用于担保的抵押物、质物清单、权属证明以及有处置权人同意抵押、质押的证明,有关部门出具的抵押物估价证明;7、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期房楼盘,必须是由开发商与受委托银行签订按揭协议的楼盘,借款人可通过按揭银行办理贷款手续。扩展资料:办理公积金贷款流程:一、借款申请办理人咨询借款申请办理人至贷款经办部门或致电贷款经办部门进行住房公积金贷款咨询,准备住房公积金贷款相关材料。二、借款申请办理人至贷款经办部门办理初审及相关评估1、借款申请办理人持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办理所需材料至贷款经办部门进行公积金贷款初审。2、按照规定需要对借款申请办理人进行个人信用评估的,借款申请办理人需在贷款经办部门工作人员的监督下在信用评估《授权书》上签字。3、贷款经办部门工作人员打印相关单据,并告知借款申请办理人怎样办理下一步手续。4、按规定需要对借款申请办理人所购房屋进行评估的,贷款经办部门工作人员同时向借款申请办理人开具《抵押物评估通知单》,借款申请办理人或委托代理人至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指定的评估机构申请办理抵押物评估。三、 借款申请办理人等待电话通知1、贷款经办部门工作人员依据借款申请办理人提供的贷款所需材料及有关机构的评估结果进行复审,对于需要与借款申请办理人进行电话沟通的,工作人员将通过借款申请办理人提供的联系方式与借款申请办理人进行电话核实、确认。2、对于借款申请办理人选择的担保方式为担保中心担保的,在担保审批通过后,担保中心工作人员将通知借款申请办理人办理贷款相关合同签字手续的时间、需要携带的资料及所需交纳的担保服务费;对于借款申请办理人选择的担保方式为非担保中心担保的,根据不同担保方式办理完毕相关手续后,贷款经办部门工作人员将通知借款申请办理人办理贷款相关合同签字手续的时间及所需材料。四、借款申请办理人在相关合同上签字1、借款申请办理人根据电话通知的面签时间,持住房公积金贷款面签所需材料到贷款经办部门办理签字手续,对于需要缴纳评估费及担保费的借款申请办理人需先到指定柜台缴纳费用并领取发票。2、借款申请办理人及共同申请办理人、抵押人、出质人在贷款经办部门工作人员的指导下完成《借款合同》等相关合同单据的签字手续。五、银行放款借款申请办理人等待银行放款后到银行领取借款人相关合同单据。六、按月还款借款申请办理人按照《借款合同》的约定,按月进行贷款的偿还。来源:百科-公积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