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油期货自2018年3月26日起上市交易,当日8:55-9:00集合竞价,9:00开盘。
每周一至周五,09:00-10:15、10:30-11:30和13:30-15:00,连续交易时间,每周一至周五21:00-次日02:30。法定节假日前第一个工作日(不包含周六和周日)的连续交易时间段不进行交易。
交易指令:限价指令、立即成交剩余指令自动撤回指令(FAK指令)、立即全部成交斗则全部撤回指令(FOK指令)、能源中心规定的其他指令。每次最小下单数量为1手,每次最大下单数量为500手。使用程序化交易事先向能源中心备案。新合约上市第一个交易日的涨停板为合约规定涨停板的2倍。
原油期货合约采用实物交割,到期合约按照标准流程交割,未到期合约可按照期转现流程交割。另外原油期货在保税区内实行保税交割,采取仓库交割的方式。
需要说明的是,中国的原油进口采取贸易配额制,因此交割后的原油如果需要报关进口,应当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