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哪些银行能够办理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
西安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信贷科工作人员表示,“商转公”贷款受委托银行有:建设银行陕西省分行、中国银行陕西省分行、农业银行陕西省分行、工商银行陕西省分行等17家银行。
受委托银行应按公积金中心的政策规定,负责“商转公”贷款的咨询服务,银行工作人员应指导借款人准确完整的填写《个人住房“商转公”贷款申请表》并提供以下资料:申请人及配偶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申请人婚姻证明(原件和复印件);申请人及配偶收入证明;申请人及配偶征信报告;申请人及配偶印章;《房屋所有权证》复印件或《不动产权证书》复印件;原商业贷款借款合同、还款计划及还款明细;公积金中心要求的其他资料。
“商转公”贷款的申请额度不超过房屋总价款的70%,且不高于原商贷剩余本金部分(以万元为单位取整),同时不得高于借款人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额度。“商转公”贷款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执行。贷款期内遇法定利率调整,贷款期限为一年(含)的不调整;一年以上的于次年1月1日起按相应利率档次执行新的利率规定。“商转公”贷款期限与原商贷已还贷款期限之和不得超过30年。最终贷款期限以公积金中心审核批准的《西安个人住房公积金借款合同》期限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