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发卡是开发区特有的,是背面有“开发区社会化发放专用”标识的绿色农行卡。
社发卡的作用如下:
1、社发专用卡启用后,凡参保单位已与相关发放银行联系为职工制卡的,发生的社会保险待遇将直接划入参保职工的社发专用卡中。职工尚未领到专用卡的请尽快与单位联系领取。
2.社发专用卡启用后,社发专用卡持卡人原来持有的社发专用存折不再作为社会保险发放载体,只作为普通活期存折使用。
使用注意事项:
1、社发专用卡启用后,尚未办理社发专用卡但持有社发专用存折(印有“八保合一”字样)的参保职工,发生的社会保险待遇支付,仍旧划入其社发专用存折。同时,参保单位及个人缴费人员须按照《公告》要求尽快办理社发专用卡。
2、社发专用卡启用后,尚未办理社发专用卡又无社发专用存折的在职职工,由参保单位到农行开发区分行津滨支行(地址:天津开发区南海路23号银河公寓底商)为职工办理社发卡制卡事宜;无参保单位的个人缴费人员在社保开发区分中心办理完支付手续后,本人应于3日内携本人身份证到农行开发区分行津滨支行(地址:天津开发区南海路23号银河公寓底商)办理开卡事宜。
3、社发专用卡启用后,社发专用卡持卡人原来持有的社发专用存折不再作为社会保险发放载体,只作为普通活期存折使用。
4、持卡人如发生卡片丢失、损毁等情况,请携本人身份证到农行开发区分行滨海支行或农行开发区分行营业部(地址:天津开发区滨海金融街西区4号楼)办理挂失补卡及换卡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