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防范和控制贷款风险,《兰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操作规程》实施,规则确定,首套房及二套房的认定以申请人及配偶在中心信息系统的合计贷款记录次数为准,无贷款记录或有一条贷款记录,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视同一套房或二套房予以认定;已婚家庭单笔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限额。
首套房及二套房认定有规则
首套房及二套房的认定以申请人及配偶在中心信息系统的合计贷款记录次数为准。
若申请人及配偶在中心信息系统无贷款记录或有一条贷款记录,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视同一套房或二套房予以认定;若申请人及配偶由于转让前次贷款所购房产,造成名下目前实际上无房或只有一套住房的,再次购房并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可提供本市房地产管理部门出具的夫妻二人名下无房或一套房查询证明,中心相应执行一套房或二套房贷款政策。
未婚、离异或丧偶单身职工,有直系亲属作为共同申请人的,只考察主借款人的住房情况。本市其他中心缴存职工按《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的贷款记录,参照前述规定执行。兰州市以外中心缴存职工,其《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显示有一次或两次已结清贷款记录的,需提供兰州市及公积金缴存地房地产管理部门出具的夫妻二人名下无房或一套房查询证明,中心相应执行一套房或二套房贷款政策。
商品房期房首次贷款首付20%
购房行为在一年以内且满足以下条件:商品房期房贷款:所购住房已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首次贷款及二次贷款首付资金均不低于总房款的20%。经济适用房期房贷款:所购住房已签订《经济适用房买卖合同》,首次贷款及二次贷款首付资金均不低于总房款的20%。二手房贷款:在住房二级市场购买已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住房;因离异房产过户需支付房款的住房可按“二手房”贷款受理;买卖双方在同一户籍簿且为亲属关系的,不予受理。商转公贷款: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家庭在偿还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期间内申请转为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称之为“商转公贷款”。商转公贷款按本房抵押方式办理,并符合以下条件:借款人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所购住房为现房,已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借款人向中心分支机构提出预申请,经分支机构同意后,自筹资金结清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余额;结清商贷后在3个月之内向中心申请贷款。
已婚家庭单笔贷款最高60万元
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可贷额度必须同时符合以下规定:不得高于单笔贷款最高限额:已婚家庭单笔贷款最高限额为60万元,单身职工单笔贷款最高限额为50万元。
不得超过所购房屋总价或抵押房屋评估价的一定比例:所购房屋为商品房或经济适用房的,贷款额度不得超过房屋总价的80%(含)。所购房屋为“二手房”的,贷款额度不得超过该“二手房”评估价值的80%(含)。建造、翻建或大修住房的,贷款额度不得超过支付建造、翻建或大修住房实际费用的50%,且不得超过中心确认的市场最高价格。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简称“商转公贷款”)的,贷款额度不得超过拟转贷余额的100%。现房贷款应以所购房屋做抵押,且不需要对抵押房产进行评估。现房贷款的贷款额度按不超过房屋销售发票或契税完税发票载明房价的80%,或不超过全额付款收据载明房价的80%执行。房屋总价按房屋销售发票或契税完税发票载明房款取最低值计算。
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长期限30年
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限最短不得低于1年,最长期限为30年。实际贷款期限一般不超过借款人法定退休年龄后延5年。即按现行退休政策,男职工不超过65周岁,女职工不超过60周岁。中心实行罚息制度。借款人未按合同约定日期还款计收罚息的,罚息利率按照借款合同载明利率上浮40%执行;借款人未按合同约定用途使用贷款计收罚息的,罚息利率按照借款合同载明利率上浮100%执行。借款人根据自身条件自愿选择贷款还款方式。贷款期限1年的,实行到期本息一次性清偿的还款方法;贷款期限在2—30年的,采取分期还款方法,即等额本息还款法、等额本金还款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