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提前结清公积金贷款办事指南
借款人办理了本级中心公积金贷款,并符合以下条件的,可申请提前结清公积金贷款(以下简称“提前结清贷款”)。
借款人是指参与共同抵押(其中1人为主借款人)的职工家庭成员及其配偶。
一、申请条件
1、公积金贷款时间在1年以上。
2、申请时间距上次提前部分还贷间隔一年。
3、公积金购房贷款的,借款人及其配偶已与中心签订了《委托逐月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贷款授权书》。
二、注意事项
(一)提前结清贷款的方式:
1、自有资金还贷;
2、委托提取公积金还贷;
3、自有资金与委托提取公积金组合还贷。
公积金购房贷款借款人可选择其中的一种方式还贷;原公积金装修贷款借款人只能选择第1种方式“自有资金”还贷。
(二)采取上述2、3种方式的,所有借款人及其配偶需共同申请、本人办理,与中心签订《委托大额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贷款授权书》(以下简称《委托大额提取授权书》),委托中心通过内部转账方式提取委托人住房公积金还贷。
(三)提前结清贷款转账顺序:罚息、逾期利息、逾期本金、当期利息、当期本金、提前结清贷款利息、提前结清贷款本金。
三、办理程序
(一)自有资金还贷方式。
1、借款人到委托办理贷款的银行(工行三峡分行营业部、建行宜昌长江支行、交行宜昌分行营业部、农行葛洲坝支行、湖北银行宜昌南湖支行、中国银行三峡分行营业部、三峡农商行葛洲坝支行、汉口银行宜昌分行)柜台申请。
2、受委托银行经办柜员审核申请条件和材料,办理还贷手续。
(二)委托提取公积金还贷方式。
1、所有借款人及其配偶到中心一马路或伍家岗营业部申请。
2、中心经办柜员审核申请条件和材料。
3、所有借款人及其配偶与中心签订《委托大额提取授权书》。
4、中心在交易日的第2个工作日,内部划转委托人授权的住房公积金余额(各自需保留100元)还贷。
(三)自有资金与委托提取公积金组合还贷方式。
1、所有借款人及其配偶按照“办理程序(二)”到中心一马路或伍家岗营业部办理委托提取还贷手续。
2、在签订《委托大额提取授权书》的第二个工作日,借款人按照“办理程序(一)”到受委托银行柜台办理还贷手续。
四、所需材料
1、借款人身份证原件。
2、自有资金还贷的,另需提供借款人银行还贷专用存折或卡。
3、委托提取公积金还贷的,另需提供所有借款人及其配偶身份证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