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办理提前部分还款?
答:提前部分偿还贷款:借款人正常还贷半年以上,借款人提前部分偿还公积金贷款(不含公积金委托还款),每次偿还本金不低于10000元,且不低于贷款余额的10%,提前部分还款最高次数为5次,提前部分还款后中心将重新计算借款人的月还款额。①使用现金办理提前还款所需要件为借款人身份证、银行还款卡。还款地点为2005年10月08日之前贷款的客户在工行或者建行还款的到公积金中心和平管理部还款,在工、建两行外还款的客户到公积金中心沈河管理部还款。2005年10月8日之后贷款的客户到办理贷款的管理部还款。②使用公积金账户内定期余额办理提前还款所需要件为借款人身份证。还款地点为职工公积金缴存管理部。
二手房的贷款年限和首付比例是多少呢?
答:二手房房龄10年以上首付40%,房龄10年以下(包括10年)首付30%。
请问公积金现在实行可以无房证提取了吗?
答:为进一步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住房保障作用,经沈阳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沈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决定从10月8日起,阶段性解决我市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购房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问题,现就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提取条件
2015年12月31日前,职工以现金或非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我市自住商品房(以发票签发日期为准),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且从未使用过住房公积金的,可以申请提取本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
二、提取要件符合上述提取条件的职工,可持经房产局备案的购房合同、《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及契证(或纳税申报表)作为购房要件申请提取,其他申请要件不变。其他申请要件详见公积金网站-业务指南-公积金提取-现金购买自住住房提取须知。
请问公积金现在可以申请提取首付了吗?
答:为贯彻落实《沈阳市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补充措施》(沈政办发〔2016〕106号)第六条、第八条、第十条有关条款,沈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研究并制定本实施细则,具体内容如下:支持大中专毕业生(毕业未超过8年的高校、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下同)购买商品住房,可提取本人、配偶、父母及法律条件许可的第三人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1.本条款适用于大中专毕业生购买商品房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时支付首付款。2.本条款中的毕业生是指已毕业未超过8年的高校、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并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3.大中专毕业生可提取本人、配偶、父母及法律条件许可的第三人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提取额度不高于所购房屋规定的首付比例。4.“法律条件许可的第三人”是指本人同意为住房公积金贷款人购买商品房支付首付款的住房公积金缴存人。按照相关法律规定,提取人及其配偶须签订《声明书》及《同意书》并办理公证手续。5.商品房销售企业同意购房人使用本人、配偶、父母及法律条件许可的第三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支付首付款,并根据公积金管理中心、缴存人、销售企业三方协议,约定提取金额。6.首付款由公积金管理中心在贷款人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后划拨到商品房销售企业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