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借款人及所在单位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可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2、借款人在异地缴纳住房公积金、在本市缴存不满6个月的,缴存时间可根据原缴存地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缴存证明合并计算。
3、借款人有稳定的收入,个人征信记录良好。
4、已签订合法购房合同,按照规定的比例首付房款。
5、借款人能够提供房产抵押担保。
6、借款人及其配偶没有正在偿还的住房公积金贷款。
7、第二次申请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现有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石家庄市最新公布的城镇居民人均住宅建筑面积。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