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借款人及其配偶有效身份证件、户籍证明、婚姻状况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 经过年检的个人独资企业营业执照、合伙企业执照、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
3. 个人收入证明,如个人纳税证明、工资薪金证明、个人在经营实体的分红证明、租金收入、在工行或他行近6个月内的存款、国债、基金等平均金融资产证明等;
4. 能反映借款人或其经营实体经营状况的银行结算账户明细或完税凭证等证明资料;
5. 抵押房产权属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有权处分人(包括房产共有人)同意抵押的证明文件。
6. 贷款采用保证方式的,须提供保证人相关资料;
7. 工商银行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