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借款人有效身份证件、户口簿或其他有效居留证件。
2、借款人学历证明(一般需要大专以上学历)。
3、婚姻状况证明(结婚证、离婚证、丧偶证明、未婚证明),这些都是由民政局出具并加盖公章的。
4、由单位出具并加盖公章的工作证明和经济收入证明(工资条、个人所得税税单、银行流水、社保扣缴记录等)。
5、财产证明,例如,存款证明、有价证券。
6、买卖双方签订的购房协议或者合同。
7、借款人同意以所购房屋作抵押的证明材料。
8、借款人能够支付不低于购房价款30%的首付款证明,例如发票或者收据。
9、贷款银行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