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本人拿着身份证是不可以办理信用卡的,信用卡必须持本人身份证才可办理。
一、申请条件:主卡申请人须年满18周岁;附属卡的申请人须年满10周岁。主卡申请人须有正当职业,且收入稳定;或者虽无固定职业,但有稳定收入来源,否则敬请提供必要的担保(如担保金、质押或者担保人),并填妥《**银行信用卡(个人卡)保证合约》。
二、证明文件 主卡及附属卡申请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军官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护照等复印件。主卡申请人请提供以下证明文件:
1) 工作证明: 如工作单位开具的工作证明原件、聘任合同复印件、工作证复印件等。(请至少提供一份)
2) 收入证明: 如银行代发工资记录、单位开具的收入证明、所得税扣缴凭证等。(请至少提供一份)
3) 财力证明: 如自有房产证、房产按揭缴款凭证、自有车辆行驶证、车辆按揭缴款凭证、购车发票、我行定期存单复印件。(有助于提升银行对您的资信评定)
4) 居住证明: 如水电煤等公用事业费最近三个月缴款凭证、手机或固定电话等通讯费最近三个月的缴款凭证、有线电视费、物业管理费等最近三个月的缴款凭证。(有助于提升银行对您的资信评定)
5) 其他证明: 如职称证复印件、专业资格证书复印件等。(有助于提升银行对您的资信评定)
三、年费普卡主卡100元、普卡附属卡50元,金卡主卡300元、金卡附属卡150元。
四、收取的年费等款项将在账户上自动扣除,请勿随申请表附寄或向本行推广员递交任何款项,账单将在发卡后寄上。
五、银行保留核准发卡与否以及调整信用额度的权利,申请人所提供的资料(包括本申请书和其他证明文件),本行将予以保密,但无论核准发卡与否,退还。
六、资料填写完整,齐全的申请件将得到优先处理,并有利于提高信用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