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卡(包含建行信用卡)可以分为主卡和副卡,这信用卡卡与副卡的区别是:1、信用卡主卡持卡人可以是直系亲属(父母、配偶或子女)申请附属卡(副卡),境内申请人须满14周岁,境外申请人须满 18周岁。允许持有自己的主卡,又同时持有别人的附属卡。2、附属卡卡种必须和主卡一致,而且与主卡共享信用额度,没有独立账户,无法单独登陆网上银行,不独立出账单,还款计入主卡账户;3、附属卡与主卡的权利义务基本相同,附属卡可享受与主卡相同的年费优惠政策,比如:主卡刷卡6次可减免主卡次年年费,那么附属卡也是刷卡6次可减免附属卡次年年费。从这个角度来看,一旦持有信用卡主卡和副卡,首先得必须保证主卡消费达到免年费的条件,否则就会得不偿失。4、附属卡核发后会按照主卡人的地址寄送,请确保卡片核发前主卡人的地址有效。主卡持卡人办附属卡需注意:1、副卡持卡人使用信用卡所发生的一切债务均由主卡持卡人承担,由主卡持卡人直接向发卡机构或特约单位履行债务。2、主卡持卡人处于主导地位,有权决定增加或取消副卡。如果主卡被取消,那么副卡应主动交还发卡机构。主卡持卡人要求中途停止使用副卡时,也应将副卡交还发卡机构,没有了结的债务,仍由主卡持卡人承担。3、如果主卡持卡人要恢复或增加副卡,必须向发卡机构提出书面申请,经发卡机构批准后才能恢复或增加副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