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人应为持有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发的非法人营业执照的个体工商户、自然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全部由自然人出资组成的合伙企业的主要合伙人、主要由自然人出资组成的有限责任公司的法定代表或主要股东、小企业的法定代表或主要股东,以及与上述企业有直接或间接投资关系的自然人。
年满20 周岁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贷款或授信到期日不超过70 周岁的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自然人。
具有贷款人所在地的户籍、有效居留身份或有固定住所。
借款人具有稳定可靠的还款来源或具有一定的资产规模,具备按期偿还贷款本息能力。
借款人从事合法的生产经营投资活动(包含承包、租赁活动),原则上应提供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发并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及其他相关管理部门核发的生产经营许可证明,主要经营活动应在贷款人所在地。
借款人经营企业一般应在固定场所连续经营一年(含)以上,经营盈利情况良好,无违法违规记录。
借款人及其配偶个人资信状况良好,无不良信用记录。
能提供符合贷款人要求的贷款担保。
借款人本人在浦发银行开立浦发银行卡(除信用卡)或活期一本通,对大额贷款或授信支用金额在300万元及以上(部分地区在100万元及以上),要求该经营企业在贷款人处开立银行账户。
贷款人规定的其他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