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银行信用卡业务是申请卡人在通过银行核准后,持卡人可以在银行指定安居商户通过专用分期POS机具、网络等支付安居款项,相应交易金额平均分成若干期,由持卡人在约定期限内按月还款,支付一定手续费的业务。1979年10月中国银行广东省分行与香港东亚银行签订代理东美信用卡业务协议书,并开始办理此项业务。从此,信用卡在中国出现。
1980年1月中国银行与香港南洋商业银行签定代办“发达卡”业务协议书,发达卡进入中国。
1980年4月中国银行与香港美国运通公司签定代办“美国运通卡”兑付私人支票业务协议书,国内开办运通卡兑付私人支票业务。
1981年9月中国银行与香港东亚银行签署代办VISA和Masted业务协议书,VISA 和MasteCard 进入中国。20世纪90年代末至今,这一阶段我国信用卡逐步实现了全国联网通用,1998年12月底,全国银行卡信息交换总中心建成异地跨行信息交换系统,各城市银行卡中心逐步实现同总中心联网。2001年5月,中国工商银行牡丹卡中心成立,标志着我国信用卡产业进入专业化运作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