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8月,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其中一个重点就是对民间借贷利率进行规制。《规定》明确: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属于司法保护区,出借人有权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但如果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则属于无效区,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应当被认定无效,借款人有权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等。
最低还款或者预借现金。计息规则:依照行业惯例,信用卡取现或者未还清账单都是按0.05%计算日息,且按月计收复利,各家银行都按此标准执行。按每月30天、一年12个月计算,信用卡年利率就是:(1+0.05%*30)^12-1=19.56%。
账单分期或现金分期。各家银行对于此类产品的宣传口径基本都是免息的,但需要按月收取手续费,其实本质上是一样的,那怎么样把手续费换算成实际利率?以某商业银行的账单分期产品为例,选取费率最低的12期,手续费为0.6%/月。为了方便计算,假定信用卡账单为1200元,在接下来的12个月里每个月需支付107.2元,其中100元是本金,7.2元是分期手续费,总的手续费支出是86.4元。按照年利率的算法这1200元不是占用了12个月,其中第一个月还的100元只占用了1个月,第二月还的100元占用了2个月,依次类推,只有最后一个月还的100元是用足了12个月,那么这12个100元平均占用的时间是就是(1+12)/2=6.5个月,也就是说1200元用了6.5个月。所以真实年利率就等于[(86.4/1200)/6.5]*12=13.29%,比最低还款或者预借现金的19.56%低了不少,但比有些人直观感觉中的0.6%*12=7.2%还是要高出不少。通用公式就是:年利率=每期手续费率*分期期数/[(分期期数+1)/2]*12。显然,不论是哪种信用卡产品,再怎么样计算,实际年利率都达不到高利贷的水平,但确实也比想象的要高出不少。客观地说,通过信用卡及其衍生出的各类消费金融产品,解决短期的资金需求或周转,也不失为一种比较靠谱的渠道,但在使用的时候还是要根据自身的经济状况和收入预期量力而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