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油金积分翻倍计划
在指定境内加油站、餐饮、酒店类商户以及境外商户发生的计积分交易,均可按实际交易金额的最高 5倍获赠信用卡积分奖励。
信用卡积分兑换加油金比例: 400信用卡积分=1元人民币
注:1、信用卡积分奖励包括持卡人正常计积分交易累积的1倍积分,以及在此基础上,白金卡(标准版)、白金卡(精英版)和金卡分别额外获赠的4倍、2倍和1倍积分奖励。持 卡人在境外及生日当天发生计积分交易,将按照《 兴业银行信用卡积分活动细则》执行;
2、获得积分赠送的交易需符合以下要求:在指定加油类商户(MCC代码为5541、5542)、指定餐饮类商户(MCC代码为5812、5813)、指定酒店类商户(MCC代码为7011、7012)以 及境外商户不同的交易类型发生计积分交易。
3、自2017年2月15日起,溢缴款消费不计信用卡积分,同时溢缴款消费不参加加油金积分翻倍计划。
示例:
车友卡客户王先生3月1日(此日期非王先生生日)持兴业银行车友信用卡白金卡(标准版)在境内某酒店消费8000元,根据加油金积分翻倍计划,除正常累积8000信用卡积分外,还额外获8000×4=32000信用卡积分,即总计40000信用卡积分,等同于可兑换100元加油金。
如果王先生在同一天同一酒店使用其他种类的信用卡刷卡交易,则至少需要刷卡交易4万元,才会有机会获得100元加油金。可见兴业银行车友信用卡白金卡(标准版)为王先生节省了3.2万元交易积分,更可享有回馈率高达1.25%的专属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