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早的信用卡出现于19世纪末。十九世纪八十年代,英国服装业发展出所谓的信用卡,旅游业与商业部门也都跟随这个潮流。但当时的卡片仅能进行短期的商业赊借行为,款项还是要随用随付,不能长期拖欠,也没有授信额度。19世纪50年代,美国曼哈顿信贷专家麦克纳马拉在饭店用餐,由于没有带足够的钱,只能让太太送钱过来。这让他觉得很狼狈,于是组织了“就餐者俱乐部”(英语:Diners Club),会员带一张就餐记账卡到指定27间餐厅就可以记账消费,不必付现金,这就是最早的信用卡。美国富兰克林国民银行是第一家发行信用卡的银行,之后其他美国银行也跟随。
据说有一天,美国商人弗兰克·麦克纳马拉在纽约一家饭店招待客人用餐,就餐后发现他的钱包忘记带在身边,因而深感难堪,不得不打电话叫妻子带现金来饭店结账。于是麦克纳马拉产生了创建信用卡公司的想法。1950年春,麦克纳马拉与他的好友施奈德合作投资一万美元,在纽约创立了“大来俱乐部”(Diners Club)即大来信用卡公司的前身。大来俱乐部为会员们提供一种能够证明身份和支付能力的卡片,会员凭卡片可以记账消费。这种无须银行办理的信用卡的性质仍属于商业信用卡。
1952年,美国加利福尼亚州的富兰克林国民银行作为金融机构首先发行了银行信用卡。
1959年,美国的美洲银行在加利福尼亚州发行了美洲银行卡。此后,许多银行加入了发卡银行的行列。到了二十世纪六十年代,银行信用卡很快受到社会各界的普遍欢迎,并得到迅速发展,信用卡不仅在美国,而且在英国、日本、加拿大以及欧洲各国也盛行起来。从二十世纪七十年代开始,香港、台湾、新加坡、马来西亚等发展中国家和地区也开始发行信用卡业务。